房產糾紛
深圳二手房買賣糾紛律師,二手房買賣糾紛律師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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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女士:
就您與邱某某女士房屋買賣合同事宜,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接受邱某某女士的委托后,指派本律師依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案具體事實,向您發函如下。
您與邱某某女士于2014年4月5日在深圳市某某房地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的居間下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編號:8190385)。合同約定:邱某某女士將其位于深圳市寶安區龍華街道某某花園15棟2單元406號的房產轉讓給您,房屋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1650000元。
合同簽訂后,邱某某女士依合同約定全面適當的履行了合同義務。依合同約定您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20日內付清首期房款445000元(不含定金),即您應在2014年4月25日之前付清首期房款,但您并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2014年4月24日,您向邱某某女士發函撤銷雙方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
您未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支付首期房款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合同的約定,而您單方發函撤銷合同的行為已經明確表明您不再履行雙方簽訂的合同。鑒于此,為保障邱某某女士的合法權益,其特授權本律師向您鄭重函告如下:
一、自本函發出之日起,邱某某女士解除與您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
二、邱某某女士依合同約定沒收您所交付的定金人民幣50000元;
三、 邱某某女士保留繼續追究您違約責任的權利。
專此函告!